作者: 西安高新第一中学初中校区 来源: 资讯速递 点击数:1007 浏览 时间:2014-04-05
为了贯彻落实《西安市雁塔区教育局关于民办初中招生工作实施意见》精神,切实做好西安高新一中初中校区2012年的招生工作,确保顺利完成招生任务,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
一、招生计划
学校将严格按照雁塔区教育局在门户网站上公布的、市教育局基教一处、发展规划处核准后的计划招生。
二、组织报名
1、 报名条件:小学六年级在校学生,且在四年级至六年级期间的综合素质评价过程中各项评价结果均为A。
2、 报名时间:
3、 报名办法:凡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由学生家长到学校现场报名。报名时需携带:①近期免冠一寸照片三张;②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手册;③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特长考级等获奖证书;④黑色签字笔。
学校在报名过程中对学生进行综合素质报告单评价考核。
三、全面素质评价考核
学校在5月26日上午对学生进行全面素质评价考核。考核时,遵循学生认知规律,遵循《国家课程标准》,重点考察学生的综合素质,坚决不出现超出《国家课程标准》的“奥数”内容。
1、 考核形式:以笔试的方式进行。
2、 组织保障:学校将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综合科目考核工作。教务处制定综合科目考核工作安排,将考核过程的每一个环节任务到人,责任到人,并组织实施;校办与高新区公安、交警部门联系,保障综合科目考核期间校园周边的安全和交通秩序;总务处全面检查考核场地的设施设备,配足配齐相关物品;校办和政教处负责考核场地的卫生检查,营造整洁、舒适的考核环境氛围;学校还将设立医务组,准备常用药物,以应对考核期间学生出现身体异常情况。通过各部门的密切配合,确保学生从进入学校到上下楼、从现场考核到离开校园每一个环节安全、有序、公平、公正。
四、新生录取:
学校采取综合素质报告单评价与综合科目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录取新生。按照区教育局文件要求,
五、学籍建立:
录取工作全部结束后,严格按照区教育局文件规定的程序,在7月份为新生建立电子档案并上报区教育局基教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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