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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学第一课,法制伴我行

作者: 李楠 来源: 德育短波 点击数:1004 浏览 时间:2014-04-05

撰稿:李楠    摄影:李楠

    91下午,由共青团陕西省委和高新一中初中校区联合举办的“开学法制教育第一课”活动在我校多功能厅隆重举行。

“现在宣布法庭纪律、现在开庭……”新学期开学伊始,我校德育处及校团委以一场别开生面的“模拟法庭”活动,为我校400余名师生及家长上了一堂精彩的法制教育课。本次“模拟法庭”活动,全程展现了一宗未成年人抢劫案件的审理过程。整个受审过程严肃而精彩,由我校学生演绎的审判长、公诉人、辩护人和被告人等角色生动形象,充分还原了法庭的审理过程,使观众的旁听充满了强烈的临场感和代入感。

参与“模拟法庭”的同学们经过近一个星期的资料整理、咨询律师和法官以及精心排演,使得整个庭审环节合理、合法、有趣、有效地展开。“辩护人”和“公诉人”双方旨在为“被告人”和“受害人”争取更公正的判决,唇枪舌剑的辩论让台下的同学们听得入神,而最终“审判长”的判决结果也让他们明白了法律的神圣威严和不容亵渎。

活动结束后,共青团陕西省委书记、省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专项组组长李豫琦,共青团陕西省委副书记、省预防办主任单舒平,省教育厅政策法规处处长石光华,省委依法治省办副主任、省司法厅法制宣传处处长任颖、共青团陕西省委权益部副部长郝鹏涛等与我校领导、教师代表、家长代表进行了座谈,听取了校领导关于我校开展法制教育的相关举措以及取得显著成效的汇报,在肯定我校法制教育工作成绩的同时也提供了很多专业意见和建议。

李豫琦书记对我校本次“法制教育第一课”非常认可并给予了高度评价:“很多知识点在庭审的过程中传递,选题很好。大孩子抢小孩子钱的情况出现频率很高,是很有代表性的案例。”李书记在座谈会上阐述了加强中学法制教育工作的重要性,分析了法制教育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就加强中学法制教育,提高中学生法制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提出要求。他强调,要努力构建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法制教育网络体系,要在充分发挥学校教育基础性作用的前提下,强调家庭教育的不可替代性,通过各种方式引导家长树立正确的家庭教育观念,掌握科学的教育方法,引导家长为子女做表率。

石光华处长和任颖处长一致认为我校组织的本次“模拟法庭”的活动策划的很好,学生表现的也很出色,以这样一种形式所达到的教育效果也是十分理想的。

刘丽君副校长向与会领导们介绍了我校法制教育及德育教育的工作情况。她介绍说,我校多年来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的教育方针,根据初中学生年龄特点采用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普法教育。提高学生分辨是非的能力,增强他们的守法观念,培养他们用法、守法的意识。通过模拟法庭的形式,法律的艰深晦涩变得通俗易懂,同学们从中对法律有了更深刻的理解,潜移默化之中完成了法制教育的学习。

最后,我校校长王凤进表示,我校在综合素质和体育素质两个方面的长期重视使得学生发展的更全面,法制教育和心理教育作为综合素质教育的重要部分,是我校德育教育的重中之重。我校的心理剧、模拟法庭等活动,通过学生身体力行的演绎、感受和换位思考,重现他们的困惑和问题,通过老师辅导,由他们自身解决矛盾,达到了比传统教授更显著的效果。同时,法律知识竞赛、法制小报等课外实践,拓展和延伸了思想品德学科课堂内外实施法制教育的方式方法。另外,王校长也对本次模拟法庭提出了一些建设性意见,希望通过改良和完善,能够使这样的形式受到更多学生的欢迎。


“模拟法庭”庭审现场

“公诉人”陈述案情

“模拟法庭”上“公诉人”在陈述案情

“辩护人”询问“被告人”相关事宜

“辩护人”询问“受害人”案件情况

“被告人”悔不当初

“审判长”宣读审判结果

学生观众们旁听“庭审”听得入迷

姜莉老师现场采访学生观众对案件的看法

“休庭”间隙,姜莉老师向现场观众提问

副校长刘丽君主持现场活动

律师刘斐为同学们做“庭审”点评

各位领导认真观看同学们的精彩演绎

活动结束后,李豫琦书记与同学们交谈感受

活动结束后,各位领导与教师、家长代表进行座谈,交流法制教育经验

李豫琦书记对我校法制教育给予高度评价

校长王凤进针对本次“模拟法庭”活动提出建设性意见与思考

副校长刘丽君向各位领导总结了我校法制教育与德育教育的工作情况与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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